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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ckson a.k.a. Jasper
接受Inked Magazine 的訪問
雖然只有短短的訪問 但Jackson真的也好可愛喔!!
註:全部都是我自己翻的 如需轉載請先告知!!
PS.我要感謝我的好夥伴- 妮子 <333
INKED雜誌簡稱:Q Jackson Rathbone簡稱:J
Q:讓我們來聊聊刺青吧!你有幾個呢?
J:我現在只有一個,但我已經有計畫想再去刺更多個。我和我的朋友們就像學校裡面的壞孩子,那些麻煩製造者。我們一起去Interlochen Arts Academy(藝術學校),它是一所位在Michigan(密西根)的非常棒的住宿學校,而我們六個人總是在做一些違反校規的事,學校的管理者就好像想告訴大家:「離那些男孩遠一點,他們是『迷途的男孩』,後來所有人都這樣稱呼我們。當我18歲的時候,我刺了一個刺青寫著“I’m lost.”(我迷失了!)
Q:你也參加了一個樂團,叫做100 Monkeys(一百隻猴子),那誰是100 Monkeys的粉絲,而或是Twilight的粉絲呢?
J:我們只要有Fans就很開心了!我的樂團夥伴曾經在演出後的洗手間被瘋狂的粉絲騷擾。而Twilight的粉絲則總是要我簽名簽在很不可思議的地方,例如:他們的臉上或他們的手機,我則是想著,我不想毀了你的手機!而且我更不想毀你的容。
注意看那個襯衫下微開的扣子… 下面有一個小小的刺青喔 !! 好可愛 >///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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